刘立新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及企业改制、清算及重组,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执业期间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案件。2010年,刘律师被评为武汉市十佳律师。
工作经历
2000至今 英达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律师
1995至2000 英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
国际经贸风险管理师资格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社会评价
武汉市十佳律师(2010)
武汉市优秀律师(2008)
2008年因执业成绩优异荣立湖北省司法厅二等功
2007年因执业成绩优秀荣立武汉市司法局三等功
湖北省最高信用等级AAA级律师
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社会职务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湖北省法学会仲裁研究会理事
工作语言
中文
专业论著
《从一起案件谈在我国完全贯彻无罪推定原则》
《浅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
《是否授予学位高校有权拍板—白某诉武汉某高校大学英语四级与学士学位挂钩案评析》
代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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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分局武昌车站旅行服务站(中方)与祥庆装修工程公司(外方)中外合资合同纠纷仲裁案。该案由以著名法学家谢怀轼为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孙佑海、仲裁员曾银燕组成的仲裁庭进行了审理裁决。该案最终裁决我方委托人胜诉,而且从裁决理由来看,律师绝大部分的代理意见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和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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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2227户梨农诉武汉市东西湖交通局等五家单位公路绿化侵权案。该案件系国内第一例因公路绿化问题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涉及“三农”问题,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影响巨大,曾引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高度重视,指示要妥善处理。刘律师作为武汉市东西湖交通局的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该案件经武汉中院、省高院先后审理,终审驳回了所有原告的起诉。该案件在2006年的世界法律大会上曾被作过专门介绍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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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的学位案。2005年,白某等多名大学毕业生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而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认为武汉某高校不授予学士学位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因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刘律师作为某高校的代理人全程参与该案的全部诉讼活动,其代理意见被一审、二审法院所采纳,最终该高校胜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案例公布)。